下雨天 常被路上疾駛而過的車子噴得一身嗎?
不管是機車或路人一定有這樣悲催的經驗~
阿阿阿阿阿~撐傘 雨衣東躲西藏,就怕鞋襪濕透,好不容易紅綠燈歇口氣,迎面而來的車子刷了開過,
濺起的泥濘水花還是避不開自己一身濕,當下真的是太無語太生氣啦!!
但開車的人已經呼嘯而過 自己也只能自認倒楣....嗎?
不對!
讓我們冷靜下來
其實法源一直有法可罰~~
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44條 第5項明文規定
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,不減速慢行,致污濕他人身體、衣物者,可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的罰緩!
嘿嘿嘿嘿嘿 是不是整個手都癢了起來 覺得被噴一身濕 但如果檢舉賺一筆也不虧嗎?
這時候就要說~
不是每一項交通違規檢舉都有獎金喔!
像是 常見交通違規前三名:「違停、不依道路交通標線行駛、闖紅燈」,早就無檢舉獎金~
但如果是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之規定,
檢舉像是蛇行、逼車、任意變換車道,或無故減速、煞車等危險駕車行為,或是檢舉肇逃、逼車因涉及人命等事項,就可能會有獎金可以領取~
實際的金額還會依照內容及各縣市規範不同有所調整~
不管有沒有獎金就是不爽!
就是想檢舉!
沒問題~這就說到重點了
要怎麼檢舉呢?
看阿勇跟大家分享以下重要注意事項
1.檢舉人要填寫姓名、地址、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。
2.採證日起7日內須提出檢舉(例11/5號拍攝的相片影片等事證,最晚在11月5日前必須提出檢舉喔
3.取證照片或影片必須要有日期、時間,並詳載行為地點及違規事實
例如:檢舉跨越雙黃線,那就要拍到它"正在"跨越雙黃線那瞬間的照片,如果沒有那就無法列為證據
同理可證,無論是闖紅燈、紅燈右轉等等也都是如此
4.違規車輛應攝取清楚車牌、顏色及地面標線,照片應附至少兩張連續照片!
5.如果要檢舉違規停車還必須可以證明車輛未移動,所攝取採證照片可明顯辨識駕駛座無人,或者影片或2張以上的相片可看出違規車輛停放同一位置,且靜置時間3分鐘以上~
最後就是把所有的人證物證事證寄出去拉~~~
各警察機關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頁(請點我!)
以上是檢舉必須要注意的事情,因為檢舉後警方很有可能會實地勘查並不是照單全收~
為了讓每次出招快狠準!
檢舉的事證一定要越清楚越好啦~
而常見不予舉發之因素有幾個:
1.影像檔案或照片內容未顯示日期、時間
2.未正確敘明違規詳細時間、地點
3.僅提供網頁連結,無實體照片影片、
4.無附件影像檔案
5.所附影像違規事實不明確
6.檢舉之車號與所提供之資料不符。
這些大家要記得避免喔!
那如果今天是被檢舉了
但自己真的是冤枉啊~~~~
面對不實檢舉當然可循途徑為自己平反
這時候拿起被拍的照片、影片,好好細看!
1.檢視被檢舉的違規行為,是否符合警方規定的檢舉注意事項,如果不符可以申訴請求撤銷~
2.就算真的是違規,但難道沒有例外嗎?其實也是有的,如果被檢舉人可舉證為了急病就醫、孕婦待產等超級無敵緊急狀況,
申請檢具醫師證明,就可以另外申訴免罰喔~
3.當然最重要的是!如果車牌號碼或者車子顏色、車型不對,噹噹,這誰阿~~~千萬別吃悶窺傻傻繳錢一定要申訴!
4.最常見的違規停車,如果是違停多日遭到重複檢舉,若可證明車子未移動,這是屬於同一違規行為,警方不能重複開單的
5.最後的最後記得, 收到裁決書後,一定要在30天內提出意見陳述,向裁決的監理單位申訴,尋求行政救濟,如申訴不成,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~
希望大家都要注意交通規則,當個安全用路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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